山东农村土地流转 滨州市建议设立指导价
2015-05-05 聚土网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村中青年纷纷外出打工,土地更多是由留守老人去经营。这种“青年打工,老人种田”的现状,客观上加速了农村土地流转的进程。虽然农民对实现土地集中经营、连片流转的农业规模化生产抱有很大期望,但是部分农民仍存在一些顾虑:
一是对土地期望值高,大都舍不得流转。近年来,国家粮食价格连续多年上涨,国家还出台保护价政策,加之目前农作物种植收获的农机化程度很高,农民种植并不需要花费太多精力就可以取得较好的收成。另外,留守的种地农民年龄大都在50至65岁之间,他们外出打工找活难,留守耕作既是多年来的习惯,又是他们体现存在感的“救命稻草”,“恋地情结”让很多农民舍不得流转。
三是流转方私改土地用途,农民担心补贴得不到。当前,农民种植农作物有各种补贴,包括粮食直补、农资补贴、种子补贴等。然而土地流转后,有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流转出去的土地被种了果树或挖了池塘,农民担心“粮食直补”不能发放。
四是缺少保障机制,农民怕承担损失。一些地方没有较大公司对土地经营权进行流转,只是户与户之间的短期行为,有的甚至是口头约定,流转时间、经营范围没有明确规定,农民担心引起纠纷。
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一要坚持尊重民意。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是农民最大的利益所在。必须尊重土地流转的内在规律,尊重农民的意愿,土地是否流转,以哪种形式流转,均应由农户自主决定。应坚持平等协商、有偿流转的原则。
二要坚持政策原则,确保土地规范流转。农民对土地流转有顾虑,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农民观念落后。在农民无法获得更高水平的就业及社会保障之前,政府应该耐心帮助农民度过对土地流转的观望期,认真细致地做好规划引导、制度完善、舆论宣传工作,使土地流转“水到渠成”。同时,土地流转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要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处理相关事宜。
三要创新观念,推动土地顺利流转。要把宣传发动作为基础性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宣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使广大农民自觉自愿参与土地流转工作,有效地推动农村土地合理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