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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桂阳县到长沙县调研林地管理
2015-04-15
聚土网
长沙县现有
林地
88000余公顷,森林覆盖率达43.51%。长沙县从2008年试行生态补偿机制,各级公益林
补偿标准
均提高至30元/亩,补偿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项目建设的增多,
林地管理
与保护的压力与日俱增,据统计,从2008年至今,全县共办理占用征收林地项目480个。
昨日,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人大常委会一行来到长沙县就林地管理工作进行交流、调研,长沙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铁强参加调研。
为方便项目报批工作,长沙县林业局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将各级公益林、
林地保护
利用规划等数据进行整合,对申报过程中涉及占用重点保护林种和林地的项目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指导项目建设的选址。
在林地管理工作中,长沙县林业局始终将资源保护放在第一位,实行林地用途管制,规范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在占用征收林地过程中采取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监督,审批完成后加强监督管理,对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未按审批用途
占用林地
等非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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