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
2015-04-13 聚土网

为规范集体林权流转行为,2014年,楚雄州人民政府将《楚雄彝族自治州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列入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通过近一年的努力,《办法》起草组完成了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召开咨询会和论证会、送州法制办审查等工作程序。经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6章33条,分别为总则、流转范围方式和期限、流转程序、流转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办法》针对流转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结合楚雄州实际,重点对稳定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经营关系、建立规范有序的集体林权流转机制、规范集体林权流转程序、强化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集体林权流转的管理等进行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