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补贴政策的三年三改
2016-03-15 聚土网
2014年6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在保护农民利益前提下,推动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和农业补贴政策逐步向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转变。从大豆和棉花入手,启动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试点,并决定取消大米的最低收购价,分品种推进补贴试点。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农民将收到政府发放的补贴,当市场价格高涨时,低收入群体将得到补贴,保证农民基本收益。
补贴成本持续增长
2014年,中央财政向东北三省和内蒙古拨付大豆目标价格补贴资金32.5亿元,向新疆拨付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资金240.3亿元。2015年大豆、棉花目标价格分别为每吨4800元和19100元,今后即使维持目前的目标价格水平,在国际市场大宗农产品供给宽松的预期下,国家财政用于目标价格补贴的资金将呈上升趋势。
豆面难卖问题突出
2014年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在开秤时都出现了市场购销不活跃的情况,大豆采价期结束后尚有大量余豆,截至2015年4月底,东北三省和内蒙古整体余豆比例为30~35%,是上年同期的3倍。另外,在上市高峰期和资金需求集中的年底,也容易出现“卖难”现象,农民损失较大。2015年,“卖棉难”、“卖豆难”的问题更加突出。
目标价格政策试点一年多后,相关部门发现,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也并不算完美,而且还存在像操作难度大、实施成本高等较为复杂的问题和矛盾。基于此,2015年5月农业部、财政部联合推出的整合“三补贴”(良种补贴、种粮直补、农资补贴)政策试点、7月推出的渔业油价补贴政策,对农业补贴制度进行新一轮重大改革。“三补贴”整合试点也将在2016年向全国范围内实施。但经过几个月的试点,三补贴改革也存在一些问题:拥有承包地的很多农户,都开始筹划着提高农地租金。当然,虽然目标价格补贴、三补贴两类试点改革,都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但整个农业补贴改革将会向种粮大户倾斜、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向规模经营倾斜,未来还需要在探索新型农业补贴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多积累试点地区的经验,才能制定出最科学有效的惠农补贴制度,保障农民的切实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