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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实施办法出台 解困融资难题
2015-06-19
聚土网
昨从市林业局获悉,《襄阳市
林权抵押贷款
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颁布,6月起,
林权抵押
的范围和条件、设定和登记、贷款申请和发放、
林权
抵押贷款
管理、监督管理等得到明确。
贷款对象应是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森林资源培育和开发、林下
经济发展
、林产品加工等林业或
农村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贷款项目应符合
国家政策
及银行金融机构的相关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要建立抵押财产价值评估制度。若借款人与抵押债权人协商同意延长抵押期限,双方于抵押合同期满前1个月,向原林权抵押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续期登记。
市林业局表示,办法的出台,可使“沉睡”的森林资源变成可抵押变现的资产,促进林业资源有效利用;有助于解决林业生产经营中的融资难问题,更规范了融资平台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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