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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为农业贷款利息发展贴息
2015-06-18
聚土网
青岛市财政局6月15日发布消息,市财政已出台2015年
农业
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
贷款贴息
政策。通过财政贴息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金融机构贷款用于支持
农业经营主体
的扩大再生产,解决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季节性资金短缺问题。
本次贴息政策采取“先选项后贴息”的方式,优先扶持固定资产贷款贴息项目、粮油加工及“菜篮子”产品贷款贴息项目。贴息对象包括农业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
和
家庭农场
等。贷款贴息包括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固定资产贷款贴息是对项目单位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发生的利息予以贴息。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是对项目单位在2015年1月1日之后新签订的贷款进行贴息,期限为三个月,由申报单位从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中自主选择连续三个自然月作为贴息期间予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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